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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项目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2、规划地点:湖南省醴陵市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位于醴陵市,主要分为形成“一谷一城一园”空间格局,扩区后规划总面积为1448.00公顷,园区主导产业以陶瓷、交通装备、新材料为主。其中,陶瓷谷,扩区后总用地面积819.47公顷,即将原陶瓷谷以西区域约179.90公顷用地,以南10.64公顷用地,横店产业园以西9.25公顷用地调入,四至范围为东至创新路、珊田五路,南至孙家湾村,西至张家湾、筒车湾,北至管家冲;株醴新城,“一城”由“渌江新城”调整为“株醴新城”,经开区拟新增株醴新城片区212.2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肖家冲,南至船形屋场,西至刘家冲,北至冷水井垄;东富工业园,原实际建成面积338.74公顷,扩区后总用地面积416.33公顷,即将原东富工业园以西53.48公顷用地,以北24.11公顷用地调入,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富新莲村,南至四扬大道,西至郭民屋场、枫树冲,北至浙赣铁路。

4、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陈局 联系电话:0731-232527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东天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0849382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经开区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经开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经开区区域发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3)对经开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4)对经开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5)分析经开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8)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和跟踪评价方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您认为该规划应重点解决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于减缓环境影响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5、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经开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概况收集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T7zu3bazJVYPpkVagj-7g 提取码:bo5w

七、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4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给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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